广东省交通集团:广深高速收回成本也可继续收费
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共同推动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于 2011
年 6 月 20 日正式拉开序幕。不过,从首日开始执法的力度来看,广
东省内暂时未发现哪个收费站被清理掉。广东省交通集团 6 月 22 日
表示,广深高速属于经营性公路,即使收回成本也可继续按规定收费,
且具体盈利数据属企业内部经营事项,并不需要对外界公布。
广深高速项目总投资额约合 114.24 亿元,但在 2002 年 7 月 1 日
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7 年半的时间里,广深高速就合计实现了 242.48
亿元的路费收入。22 日省交通集团一名高层管理人员称,“高速公
路分经营性高速公路和非经营性高速公路,目前广东所有高速公路
中,除了韶赣和江肇两条高速公路属于政府财政投资、非经营性的高
速公路外,其他全部是经营性高速公路。经营性高速公路是由企业经
营,每年要向政府缴交营业税、所得税等,不像非经营性高速公路那
样是免税的。”该负责人说,既然是企业经营,就不像非经营性公路
那样在收回投资成本后取消收费。“不管投资的钱收没收回来,既是
企业经营,就可以继续收费。而且我们也是经过省财政厅、省交通厅
和省物价局批准的合法经营。”
据了解,广深珠高速公路公司为粤港合作企业,由广东公路公司
与港资企业合作组建,行政上隶属于广东公路公司,而广东公路公司
又隶属广东省交通集团(省属国企),广东省交通集团的资产规模居
广东省国企首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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