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绿色通道”运输车辆相关免费政策
一、关于“绿色通道”免费政策的规定
根据交公路发【2009】784 号文件规定: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。
二、哪些车辆不享受鲜活农产品“绿色通道”免费政策
1、享受“绿色通道”政策的车辆,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 80%以上,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,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,不享受“绿色通道”政策。
2、对假冒、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,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、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,不可给予“绿色通道”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;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,应按照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。
三、鲜活农产品的范围
按照交公路发【2005】20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,享受“绿色通道”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、水果,鲜活水产品,活的畜禽,新鲜的肉、蛋、奶。为统一政策、便于操作, 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,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,制订了《鲜活农产品品种目 录》。对《目录》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《目录》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,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 20%的车辆,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。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,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 5%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,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。畜禽、水产品、瓜果、蔬菜、肉、蛋、奶等的深加工产品,以及花、草、苗木、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,不适用“绿色通道”运输政策。
备注: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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