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-绿色通道运输车辆
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| ||
类 别 | 常见品种示例 | |
新鲜蔬菜 | 白菜类 | 大白菜、普通白菜(油菜、小青菜)、菜薹 |
甘蓝类 | 菜花、芥蓝、西兰花、结球甘蓝 | |
根菜类 | 萝卜、胡萝卜、芜菁 | |
绿叶菜类 | 芹菜、菠菜、莴笋、生菜、空心菜、香菜、茼蒿、茴香、苋菜、木耳菜 | |
葱蒜类 | 洋葱、大葱、香葱、蒜苗、蒜苔、韭菜、大蒜、生姜 | |
茄果类 | 茄子、青椒、辣椒、西红柿 | |
豆类 | 扁豆、荚豆、豇豆、豌豆、四季豆、毛豆、蚕豆、豆芽、豌豆苗、四棱豆 | |
瓜类 | 黄瓜、丝瓜、冬瓜、西葫芦、苦瓜、南瓜、佛手瓜、蛇瓜、节瓜、瓠瓜 | |
水生蔬菜 | 莲藕、荸荠、水芹、茭白 | |
新鲜食用菌 | 平菇、原菇、金针菇、滑菇、蘑菇、木耳(不含干木耳) | |
多年生和杂类蔬菜 | 竹笋、芦笋、金针菜(黄花菜)、香椿 | |
新鲜水果 | 仁果类 | 苹果、梨、海棠、山楂 |
核果类 | 桃、李、杏、杨梅、樱桃 | |
浆果类 | 葡萄、提子、草莓、猕猴桃、石榴、桑葚 | |
柑橘类 | 橙、桔、柑、柚、柠檬 | |
热带及亚热带水果 | 香蕉、菠萝、龙眼、荔枝、橄榄、枇杷、椰子、芒果、杨桃、木瓜、火龙果、番石榴、莲雾 | |
什果类 | 枣、柿子、无花果 | |
瓜果类 | 西瓜、甜瓜、哈密瓜、香瓜、伊丽莎白瓜、华莱士瓜 | |
鲜活水产品
(仅指活的、新鲜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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鱼类、虾类、贝类、蟹类 | |
其它水产品 | 海带、紫菜、海蜇、海参 | |
活的畜禽 | 家畜 | 猪、牛、羊、马、驴(骡) |
家禽 | 鸡、鸭、鹅、家兔、食用蛙类 | |
其他 | 蜜蜂(转地放蜂) | |
新鲜的 肉、蛋、奶 | 新鲜的鸡蛋、鸭蛋、鹅蛋、鹌鹑蛋、新鲜的家畜肉和家禽肉、新鲜奶 | |
备 注 | ||
为降低流通成本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,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。通知要求,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。从2010年12月1日起,全国所有收费公路(含收费的独立桥梁、隧道)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,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。通知规定,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。将马铃薯(土豆)、甘薯(白薯、红薯、山药、芋头)、鲜玉米、鲜花生列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《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》,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。 通知明确,在继续执行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,考虑车辆配载的实际情况,对《目录》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,应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,按规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项政策;对《目录》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和《目录》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,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%的车辆,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;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,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%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,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。同时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《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》,扩大了鲜活农产品的实用范围,界定了鲜活农产品类别和常见品种。为进一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,两部委重声明:畜禽、水产品、瓜果、蔬菜、肉、蛋、奶等的深加工产品及花、草、苗木、粮食、茶叶、坚果、油料植物、糖料植物、干货农产品,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。在提高“绿色通道”通行效率的同时,各地还将加大检查力度,重点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骗逃车辆通行费等违法行为,确保运输行业公平竞争和运输市场秩序稳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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